SA8000以一致的标准指定了下列领域内的最低要求:
童工: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控制最低年龄、少年工,学校实习,工作时间和安全工作范围。
强制雇佣:企业不得进行或支持使用强制劳工或在雇佣中使用诱饵或要求抵押金,企业必须允许雇员轮班后离开并允许雇员辞职。健康安全:企业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事故伤害的防护,健康安全教育,卫生清洁维持设备和常备饮用水。 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企业尊重全体人员组成和参加所选工会并集体谈判的权利。
差别待遇:企业不得因种族、社会地位、国籍,伤残、性别、生育倾向、会员资格或政治派系等原因存在歧视。
惩罚措施:不允许物质惩罚、精神和肉体上的压制和言词辱骂。
工作时间:企业必须遵守相应法规,雇员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加班必须是自愿的,雇员一周至少有一天的假期。 报酬: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雇主须提供津贴、处理和扣除额,不得以虚假的培训计划规避劳工法。 管理体系:企业须制定一个对外公开的政策,承诺遵守相关法律和其他规定;保证进行管理的总结回顾,选定企业代表监督实行计划和实施控制,选择同样满足SA8000的供应商,确定表达意见的途径并采取纠正措施,公开与审查员的联系,提供应用的检验方法,并出示支持的证明文件和记录。 对SA8000,国际上也并非一片支持之声。SA8000提出的"评估、遣返、全球多样化和同一化"等条款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因为并没有通用的文化。马丁·伯尼特----芝加哥国际文化培训和咨询公司的副主席说。国籍歧视的消除会使美国企业被挤出一些外国市场。“因为美国企业只得按美国工资水平而不是当地公司水平支付。企业中已经存在与SA8000相似的共同评估。”他补充道:“在整个思想中有很多多余的东西。” 但也有人认为:“SA8000价值在于,如果它应用在全球企业而不是那些以美国为总部的企业身上,它就提供了一种关于这个问题的标准或纲领。法律程序可以纠正大多数弊病,但这是一种解决和阻止问题的较柔的途径。”
2、SA8000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
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有会员企业反映,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一些出口商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关注商品价格,还关心商品的生产过程是否环保、生产商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等问题甚至要求企业进行SA8000认证。在2003年12月玩具分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上,晋江美斯达玩具有限公司就介绍了在与美国沃尔玛公司合作中,应美方要求,增加投入,改造相关设备,达到沃尔玛公司要求标准的情况。应该说,在目前状况下,我国很多企业要达到SA8000标准还有相当的难度。
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即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它规定了企业必须承担的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具体问题指定了最低要求,例如禁止雇佣童工和必须消除性别或种族歧视等。
设在美国纽约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是目前全球唯一一个SA8000国际统一认证机构,它所推出的社会责任标准取自于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共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内容主要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保密、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歧视、纪律处分、工时、报酬、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规定。
目前,SA8000正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德国进口商协会已制定了《社会责任行为准则》,要求德国进口商应按照SA8000标准,对其供应商的社会行为进行审查。该准则有可能被法国和荷兰的进口商协会所采用。据悉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一些传统采购中国轻工业产品的贸易组织也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将中国纺织品、玩具、鞋类生产企业通过SA8000认证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标准。
SA8000最终可能与ISO9000和ISO14000一样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
通过了解,我们认为SA8000对我国产品出口可能造成如下负面影响:
1、我国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器材及日用五金等行业受影响较大。据估计,从1995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已有8000多家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接受过欧美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 2、部分不符SA8000标准的工厂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特别是近两年来,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等跨国零售集团都加大了在中国直接采购的力度,他们在选择供应商时不仅看重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对劳工福利问题也同样看重,一些中国企业因为达不到SA8000的要求而被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同时,也有少数企业因SA8000要求较高和检查烦琐而却步。 3、加大产品的成本。现阶段,我国这些行业的部分工厂还严重存在着工作时间较长、职工福利较低、生活环境较差等现象,要完全达到SA8000的标准,需要有较大的投入,这样势必增加产品的成本,对我国目前主要以低价为竞争利器的企业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产品的竞争力。因此,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要及早应对,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SA8000对我国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 |
3、中国当前比较突出的17项劳工问题 |
1. 非法雇佣童工
尽管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但在一些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地下加工厂,甚至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仍有使用童工的现象。这些工厂有的根本不知道国家禁止童工的规定,有的招工时没有检查工人年龄,也有一些工人隐瞒年龄成为童工。还有工厂为避免劳动部门检查,制作假身份证,更改童工年龄。
2. 违法使用未成年工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工,但仍有很多企业违法使用未成年工,如招用未成年工不办理登记,不安排上岗前体检,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超时加班加点等。
3. 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和限制人身自由
尽管国家规定禁止收取押金和抵押物,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招工时以各种名目收取押金,有的企业扣押工人身份证,甚至有的企业限制工人下班后离开工厂,控制饮水和上厕所的时间和次数,有的企业使用闭路电视监督工人活动。
4. 侮辱体罚工人,侵犯工人权利
新闻媒体时有报道,极少数企业老板和主管打骂工人,罚工人晒太阳,面壁思过,下跪,甚至关狗笼,挂牌示众,有些工厂采取搜身方法防止物品丢失。
5. 超时加班加点
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比较普遍存在超时加班加点,有的甚至强迫工人加班加点,对工人身心造成很大伤害。有的工厂要求工人长年累月加班,几个月都没有一天休息,有时要求工人通宵加班,一天工作时间长达22小时。有些企业加班没有加班费。
6. 工资低于最底标准,不依法支付加班费
监管各地政府公布了当地的最底工资标准,有些企业仍然采用各种方法和理由,支付低于最底标准工资和法定加班费。
7. 社会保险覆盖率太低
有些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社会保险覆盖率严重不足,有些企业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一些企业连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也没有提供,工人除了工伤事故、得了职业病或重大疾病只能流落街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与企业串通,企业少报工人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
8. 扣押和拖欠支付工资
这是引发劳动纠纷的最主要原因。有些企业防止工人离职总是迟延发放工资,有的拖欠一个月,有的甚至拖欠半年以上,每月只发基本的生活费。
9. 没有提供法定的福利待遇
有些企业没有依法提供有薪年假、法定节假日、有薪产假等福利待遇。
10.工人拥挤,宿舍条件差
有些企业将员工宿舍设在厂房或仓库建筑内,有的工厂夜晚锁住宿舍大门,有的企业甚至要求两个工人合睡一张床,有的工厂宿舍环境赃,乱,差。
11.厂房安全出口不够
有些企业生产车间安全出口不够,有的只有一个出口,有的安全出口被锁,有的安全通道被堵塞。
12.消防器材不够
有的企业没有消防水源,有的没有消防栓,有的没有灭火器,或者数量不够,或者没有定期检测,或者损坏后没有及时更换。
13.工人消防训练不够
很多工人不懂火灾危害,不会报警,不会疏散逃生,不会使用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群死群伤。
14.有毒有害化学品保管使用不当
有些企业将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堆放在生产车间,没有单独存放。有些企业甚至连电镀用的剧毒化学品氰化物也没有妥善保管。
15.工作条件差,个人防护用品缺乏
有些企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没有合理的通风装置,有的企业工人在高噪声或高温条件下作业,而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没有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16.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差
有的企业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持证上岗。有些企业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未经过安全检测检验,无证运行,有的工厂甚至使用不具备基本安全保护装置,事故频发的简易电梯。
17.没有工会组织或形同虚设
很多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没有工人代表,工厂管理层和工人之间没有沟通渠道。有些企业工会成为“御用工会”,成为老板代表,不能维护工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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